◎ 中華田協裁判證展延相關規定
更新日期:2019/01/04 14:44 分類:最新消息
各位親愛的田徑裁判大家好 依據107年5月28日教育部令 訂定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「全國各運動協會建立裁判制度實施準則」與本會107年理監事會議通過之「中華民國田徑協會裁判制度實施計畫」,有關各級裁判要求回流教育時數規定如下:
裁判證有效期間為四年;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達規定時數,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,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,得向本會申請裁判證效期之展延,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。
前項專業進修課程,本會規定如下:
*A級:需參加進修(回鍋)講習至少16小時,及參加鄉鎮市以上運動會達40小時。
(每年至少6小時)
*B級:需參加B或C級裁判講習會至少24小時,及參加鄉鎮市以上運動會達40小時。
(每年至少6小時)
*C級:需參加C級裁判講習會至少24小時,及參加鄉鎮市以上運動會達40小時。
(每年至少6小時)
請上本會網站註冊,審核通過後始可登錄裁判進修紀錄
更多裁判相關規定,請參考本會裁判制度實施要點